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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仿冒诈骗类网站平台专项举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11:25 来源:河南省网信办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即日起,开展仿冒诈骗类网站平台专项举报受理处置工作。

一、举报受理内容

仿冒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金融投资、退费补贴、消费充值、证件办理、招生培训、期刊投稿等名义实施网络诈骗的互联网站、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

二、举报方式

请举报人通过“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站”首页(www.henanjubao.com),根据所涉及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类型,点击相应入口,填写举报信息。

三、处置方式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依法依规审核受理的举报线索,根据不同举报情形,包括且不限于转交相关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商店,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报送上级网信举报部门等。

四、其它事项

举报人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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