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手机泄密典型案例,切勿踩红线!

发布时间:2024-02-05 15:40 来源:河南省网信办

       保密工作维系着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每一名党员、每一位干部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很多泄密隐患就在我们身边。对于以下案例,各位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不断加强自身保密意识,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案例一:违规用手机拍摄、微信传递涉密文件
杭州市某局办公室一级调研员李某某违规将1份秘密级文件交给借调人员朱某某,用以文稿起草中参考。朱某某违规用手机拍摄其中2页,并存储在手机中。同年底,朱某某将文件图片发至单位微信工作群,供其他同事参阅,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朱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某某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处理。

案例二:违规用手机拍摄、微信传递内部文件
某区工作人员施某某看到同一办公室收文人员接收到上级党委1份内部文件后,用手机拍摄该文件,通过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某银行工作人员何某,何某接收到图片后,将文件编号截去,通过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某公司职员徐某某,徐某某又将该图片发送至同学微信群,从而引发该内部文件在网上大范围扩散、炒作,给相关工作造成极大被动。案件发生后,施某某、何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徐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处分。

案例三:非法扫描上传秘密级文件资料
某省属高校下属机构工作人员莫某某到省外出差期间,违规复印涉密合同。回校后,莫某某将2份涉密合同复印件等材料交给某学院教师汤某某,汤某某让学生用手机APP扫描该涉密合同复印件,并存储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中。此后,汤某某、莫某某与该校其他人员、省外某公司人员之间多次通过微信转发含有该涉密合同的PDF文档。案件发生后,汤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莫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4名相关人员受到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等处理。
案例四:节假日用微信转发涉密文件
某银行工作人员刘某某前往上级部门领取了 1 份秘密级文件。该行领导林某考虑到春节后马上要报送材料,便要求刘某某将该涉密文件拍照以微信方式发给她。林某收到文件后,又要求刘某某将涉密文件微信发给同事尤某某。此后,尤某某将该涉密文件图片通过微信传至平板电脑,为向朋友表明自己加班无法赴约聚餐,尤某某将该涉密文件其中一页发至好友微信群。事后,尤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林某、刘某某受到警告处分,该银行在全市被通报批评。案例五:在微信群里传达工作秘密
省属某高校从 OA 办公系统接收了 1 份上级下发的文件,文件标注属于工作秘密。此后,该校高某某、陶某先后通过学校 OA 办公系统转发文件,杨某某收文后,未注意到文件附件中有关保密要求,擅自将文件发至微信工作群进行传达部署。事后,杨某某、陶某、高某某等分别受到诫勉、责令检查和谈话提醒等处理。

小编说保密

保守机密是党的生命。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名党员的共同责任。这5起泄密典型案例,也在警示着我们:国家工作人员及全体公民要安全使用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严禁在微信聊天、微信群、朋友圈及其他社交媒体上传输、发布涉密敏感信息,严禁使用手机应用、微信小程序等对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拍照、录音、录像或者图文语音识别,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来源:宁夏保密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