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协作凝聚合力——提升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4-05-11 10:42 来源:郑州铁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新时代检警协作,增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合力,确保此类案件的办理质效,5月9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反诈办案团队检察官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郑州铁路公安处反诈中心民警召开工作会议。

       会上,双方以近期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为切入点,围绕案件侦办的好经验、好做法、侦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情形进行分析讨论,协商提出具体意见并达成共识。

统一类案取证标准

随着铁路旅客客流量的不断攀升,在火车站及列车上和铁路辖区内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占比大幅上升,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为提高办案质效,推进精准量刑,规范诉前取证标准,并就办案中发现的新型网络诈骗方式、犯罪手段,以及犯罪行为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问题相互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保障侦查活动规范顺利进行。

强化对个案引导取证

在会议中对电诈犯罪涉案人数众多,手段翻新,跨多个省份利用快递模式等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类案,结合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针对性的提出切实有效的提前介入侦查意见,通过检警联席会议讨论、提前阅卷等形式,检察官与侦查人员随时沟通了解侦查进展情况,引导督促侦查取证及时高效落实,避免“一发了之”,为案件审查起诉和后续的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工作做好准备。

提高质效节约诉讼资源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双方就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提前开展案件会商,及时固定在案证据,促使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认罚、退赃、和解等,注重轻刑快办,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及时启动快速办理机制,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周期,实现轻罪轻刑、罚当其罪,促进司法资源合理配置。

通过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确保检警双方办案的理念一致、目标一致,充分发挥侦监协作办公室的运作,加强协作配合,在证据标准的把握上同频共振,不断提升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期号|2024年第72期    期号|总第1245期

    文字|张   璇

    图片|段卫华

    编辑|韩融融

    审核|王卫东